企业客户法律服务范围

 

一、地产法律服务

 

(一)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、转让和土地征用、拆迁法律服务

1、为土地使用权取得及土地前期拆迁阶段提供法律服务;

2、审查《征地补偿协议》、《拆迁安置补偿合同》及《委托拆迁合同》,代办《拆迁安置补偿合同》公证;

3、审查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、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》;

4、处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土地法律事务,起草一系列法律文件;

5、处理土地使用权违法转让纠纷;

6、处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、租赁等法律事务;

7、处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事务;

8、处理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事务;

9、为集体土地合作开发提供法律服务。

 

(二)矿产法律服务

1、为客户参与投资矿产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:前期尽职调查、谈判,提供法律意见等;

2、为矿产企业的设立、筹建提供全程法律服务;

3、为客户参与矿产项目招投标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;

4、代理办理申报办理矿产资源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、采矿许可证、开办独立选(洗)矿厂批准证书等项目行政许可手续;

5、为矿产企业的收购、兼并等资产重组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;

6、为矿产企业的探矿权、采矿权的转让提供法律服务;

7、为矿产项目融资提供法律服务及信息渠道支持;

8、为矿产企业处理安全事故及各种纠纷提供法律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谈判、提供法律意见、参与诉讼及仲裁等。

 

(三)房地产项目公司设立、并购、项目转让、及抵押融资法律服务

1、提供房地产项目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草拟、审查成立房地产项目公司所需的《合同》、《章程》和其他所有法律文件,提供法律意见;

2、为房地产企业并购或者项目转让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尽职调查、谈判、起草审查一系列法律文件等;

3、为房地产抵押法律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:起草、审查、修改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、参与合同谈判、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、对抵押物、抵押权人、抵押人的基本状况进行非讼调查等。

 

二、 建设工程法律服务

 

(一)工程营建法律服务

1、审查、修改客户提供的法律文本,包括但不限于:招投标文件、设计合同、监理合同、桩基工程合同、电力排管合同、总承包合同、指定分包合同、设备供应及安装合同、工程监理合同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条款、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合同、项目融资、租赁、预售等方面的法律文本。

2、审查、修改客户提供的文件、资料,包括但不限于:施工现场备忘录、现场签证、监理资料、公司管理的各类文件、表格、函件。

3、对项目部全体成员进行法律培训,就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(如工期延误、工程质量、工地安全、验收程序等)提出法律意见。

4、 协助项目部进行基础验收、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;

5、协助处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争议,并提供解决方案。

6、对装潢公司进行资信调查、起草装潢合同等法律文本、工程款流程监管、律师参与组织验收。

 

(二)项目招投标法律服务

1、审查招标文件;

2、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与条件;

3、向招标人、投标人告知法律要素、禁止事项和限制事项;

4、对投标人、招标代理人资信程度进行调查(出具资信调查报告数份);

5、参与评标,提供法律意见;

 

(三)项目重大事项谈判及尽职调查

1、组织谈判小组参与谈判;

2、草拟合同法律条款;

3、根据谈判需要,向客户提出谈判的思路及合理化建议。

4、根据项目需要,将派出专业律师进行尽职调查,包括但不限于:工商资料查档、房地产登记资料、投资项目状况资信调查。

 

三、法律培训服务

1、定期为客户员工举行有关地产法规、工程建设、房产销售、公司管理方面的法律讲座;

2、审查修改客户有关人事、财务、营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;

3、为客户的日常管理事务提出法律建议。

 

 

土地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范围

 

一、担任常年法律顾问

1、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法律咨询;

2、参与调查具体的执法案件并出具法律意见;

3、对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开展法律培训;

4、代理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;

 

二、针对个案的法律服务

1、代理行政机关参加行政诉讼;

2、为重大违法案件的处罚和执行出具法律意见;

3、起草审查相关法律文书;

4、代理因行政具体行为而导致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业务。

 

 

 

农民及其他组织法律服务范围

 

一、为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事务提供法律服务:

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、参与谈判协商、订立法律文件等。

 

二、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事务提供法律服务:

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、参与协商、订立法律文件等。

 

三、为农用地开发涉及的申请、报批、谈判、订立法律文件等提供法律服务。

 

四、为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土地权属纠纷提供法律服务。

 

五、为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处理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服务。

 

六、为因土地相邻关系而引起的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服务。

 

七、为村民委员会、乡镇企业、农民个人担任法律顾问,处理土地方面的法律事务。

 

 

城市居民法律服务范围

 

一、为商品房消费者提供如下法律服务:

1、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律师陪购法律服务;

2、办理不动产登记、抵押、权利限制情况的调查,延期交房索赔,商品房质量索赔,商品房认购协议履行情况的索赔,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;

3、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;

4、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审查及纠纷的处理;

 

二、为业主提供法律服务:

1、为业主成依法立业主大会提供法律服务;

2、为业主处理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事务提供法律服务。